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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日正式实施!再生资源“三流合一反向开票”新政落地,年60万内个税预缴降至0.25%

发布时间:2026-06-26 浏览数:275

6月26日,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官方渠道发布2026年第12号公告,针对资源回收行业自然人出售报废产品“三流合一反向开票”个税征管作出重大调整。新政将于2026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,合规使用三流合一模式的从业者可享受阶梯式个税预缴优惠,直接减半税负,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减负增效、规范经营送上重磅政策红利。

一、政策出台背景:服务以旧换新,破解行业涉税痛点

本次公告是落实《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》(国发〔2024〕7号)配套财税举措,同时衔接居民换购住房个税延续政策相关征管要求。

长期以来,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存在前端自然人散户无法自行开具发票、回收企业成本凭证缺失、现金交易涉税风险高等难题。2024年税务总局推出反向开票制度,打通企业收购发票获取通道;本次升级“三流合一反向开票”数字化模式,并配套下调预缴税率,通过税收杠杆引导行业线上合规交易,完善循环经济税收支撑体系。

二、核心政策调整:阶梯预缴税率,60万以内税负减半

新政明确个税预缴分级标准,仅适用于三流合一反向开票渠道交易,传统反向开票仍维持原0.5%预缴标准:

  1. 年不含税销售额≤60万元部分:经营所得个税预缴率由0.5%降至0.25%,税负直接减半;
  2. 年不含税销售额>60万元部分:超出额度依旧按0.5%预缴个税;
  3. 优惠仅针对“三流合一”线上交易,线下现金、普通反向开票不享受降率政策。

实务测算案例

自然人李某2026年度通过多家回收企业三流合一渠道累计销售报废品70万元:

  • 前期已在乙企业开票40万元,预缴税款=40万×0.25%=0.1万元;
  • 后续在甲企业开票30万元,分段计税:(60-40)×0.25% +(70-60)×0.5% =0.1万元;
  • 本次交易合计预缴0.1万元,全流程自动累计全年销售额,无需人工核算额度。

三、一文读懂“三流合一反向开票”数字化新模式

税务总局官方解读明确,该模式是将税务规则嵌入银联、微信、支付宝、各大银行线上支付平台,实现支付发票流、人企流、资金流三流合一,达成“支付即开票、开票即缴税、缴税即入库”全闭环数字化管理。

双向利好

对资源回收企业

  1. 无需按月为自然人代办个税申报,大幅减少财务工作量;
  2. 不用单独建立纸质收购台账留存业务佐证资料,简化内控管理;
  3. 交易数据线上留痕,业务真实性可追溯,降低虚开发票、成本列支不合规风险。

对自然人废品出售者

  1. 扫码自动计税缴税,开票流程一键完成,无需线下跑税务局;
  2. 资金、票据、交易信息一一对应,规避私下现金交易涉税隐患。

四、企业上线“三流合一反向开票”操作全流程

有意向接入数字化开票系统的回收企业,四步即可完成部署:

  1. 开户:选择银联商务、微信、支付宝、工农招商等合规支付渠道,开立对公合作账户;
  2. 准入:由支付平台通过电子税务局发起乐企使用邀请,企业线上确认授权;
  3. 开发对接:支付平台根据企业业务场景完成系统接口开发、功能调试;
  4. 正式启用:线上收购付款时自动触发三流合一反向开票,全流程自动运行。

以支付宝平台为例,自然人出售者操作极简:回收企业录入废品品类、重量、单价等交易信息→生成付款二维码→出售者扫码确认,系统自动扣税、开具发票、货款实时划转至个人账户,全程无需人工填报票据信息。

五、汇算清缴、风险提示关键要点提醒

  1. 次年必须办理经营所得汇算

三流合一仅调整预缴环节税率,次年3月31日前,自然人需前往经营地税务机关完成经营所得汇算清缴。若无完整成本凭证,税务机关按5%应税所得率、5%-35%经营所得税率核定全年应纳税额,预缴税款可全额抵减,多退少补。

示例:全年三流合一销售额70万元,无成本资料,核定全年应纳税额=70万×5%×10%=0.35万元,全年累计预缴0.2万元,汇算需补缴差额0.15万元。

  1. 政策适用边界清晰,两类情况无法享受优惠
  • 通过线下现金、非三流合一渠道开展反向开票,统一按0.5%预缴;
  • 超出年度60万元限额的销售额,不适用0.25%低预缴率。
  1. 原有基础征管规则不变

除预缴税率调整外,反向开票资质、业务留存、发票管理等要求,仍遵循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第5号公告规定执行。

六、行业反响:新政助力再生资源产业规范高质量发展

行业从业者表示,阶梯式降预缴税率+数字化三流合一模式组合政策,既切实降低散户、小型回收商户现金流压力,又从源头规范废旧物资收购交易链条。一方面降低自然人出售废品涉税成本,提升参与再生资源回收积极性;另一方面帮助回收企业完善财务凭证链条,助力废钢、废纸、废旧家电等循环产业规模化、合规化发展,全面支撑设备更新、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家战略落地。

国家税务总局本次个税征管新政将于2026年7月1日落地实施,资源回收企业、自然人废品出售者可提前对接支付平台完成系统改造,熟悉三流合一反向开票操作流程,足额享受税收减负红利。行业经营主体可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,获取一对一政策辅导与实操指引。

 

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12号公告、富宝废钢行业资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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